本招标项目铜梁区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运动员公寓) (略) 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04-05-*)批准建设,项目 (略) 铜 (略) 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铜 (略) 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铜梁区金龙大道全民健身中心东南侧。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拟修一栋建筑面积约5772.24m2的运动员公寓(公寓式酒店),含地下停车场和相应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4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757.*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运动员公寓及地下停车场的土石方、建筑、结构、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暖通、照明、抗震支架等)、装饰装修(含二次精装修),室外的道路、地面铺装、给排水、电气、生化池及绿化工程等配套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阶段性工期:
①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开工建设;
②工程开工后35日内完成基础施工;
③工程开工后60日内完成车库主体施工;
④工程开工后90日内完成公寓1-5层主体结构施工;
⑤工程开工后110日内完成全部砖砌体及抹灰;
⑥工程开工后140日内完成门窗和水电管网安装,完成外墙漆、室内吊顶、内墙漆等装饰装修,完成生化池修建及室外地面铺装;
⑦工程开工后150日内完成综合布线及灯具等设备安装,完成室内地面铺装,整体工程完工投用。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略) 铜 (略) 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恒 (略) |
地址: | (略) 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营盘路36号 | 地址: | |
联系人: | 叶晋豪 | 联系人: | 杨平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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