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 (略) 万隆耐火材料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万隆耐火材料厂项目
联系单位: (略) 万隆耐火材料厂
建设地点: (略) 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三合村
联 系 人:金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盖公章。
附件1: (略) 万隆耐火材料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附件2: (略) 万隆耐火材料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