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按照《陕西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陕环委〔2023〕1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标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及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书,现将我局2023年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局认真学生态文明思想,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全面加强规划管理,严格土地矿权审批监管,持续加强矿山修复治理,强力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管, (略)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高位推动,强化统筹部署。 (略) 政府同意,成 (略) 长任组长,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8部 (略) 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领导小组。 (略) 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职责任务,落实责任科室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县区自然资源局年度工作考核。 (略) 自然资源系统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结合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局主要领导与11县区局主要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有效夯实局系统生态保护工作责任。
二、规划引领,优化空间布局。一是依托“两山两江”地理格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构建“两屏多廊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473.*亩,占市域面积36.25%。二 (略)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全 (略) 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汉台区生态修复规划在全省98个县区率先发布实施,受到上级部门肯定表扬。三是建立55名专家组成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 (略) 生态保护修复相关业务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四是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制定印发《 (略) 自然资源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方案》,持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态破坏事件。
三、从严监管,统筹保护开发。一是切实加强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实现土地报批、土地征收、土地收回收购、土地用途变更、土地转让等环节全流程监管,严格建设用地规划管控和准入管理, (略) 土地安全利用。二是印发《 (略) 矿业权管理2023年工作要点》,重点对严格矿业权审批、规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行为、提高矿业权登记服务水平、绿色矿山建设、秦岭矿山整治、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严格控制新建露天矿山,2023年矿山数量较上年减少25个,全市累计关闭退出各类矿山414个,切实把矿山数量“只减不增”的要求落到实处,因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扰动得到了明显的缓解。四是有序推动大中型矿山建设绿色矿山,2023年成功推荐6个矿山进入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全市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矿山2个、省级绿色矿山10个。加强秦岭地区21个生产矿山视频在线情况监管,及时通知视频掉线矿山企业恢复上线,实现生产矿山视频监控在线率100%。五是扎实开展秦岭区域矿山整治三年行动。印发《关于开展矿产资源管理书面调研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局开展矿产资源管理调研工作。积极配合省厅制定《秦岭区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法》。
四、多措并举,加快矿山修复。一是全年累计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 (略) 持证矿山恢复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矿山企业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时提取使用治理基金,认真落实年度治理任务,坚持“边开采、边治理”。2023年度累计提取基金982.*元、使用基金554.*元。二是组织开展“保护秦巴生态、共建绿色矿山”春季矿山植树活动。各县区局、各矿山企业累计参与500余人次、植树*余棵, (略) 自然资源干部进一步增强秦巴生态保护意识,共同为矿山生态保护贡献一份力量。三是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度。目前,2023年度4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略阳、佛坪2个已完成主体工程,汉台完成设计工程量50%,宁强完成设计工程量73%,1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完成设计工程量62%;2022年度5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全部完工,正在整编竣工资料。全市项目进度在全省总体靠前,受到省自然资源厅通报表扬。西乡县大巴山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全省8个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略) 唯一入选案例,受到各级媒体的广泛报道。
五、严肃执法,加快问题整改。一是开展卫片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和违建别墅、农村违法占地建房清理整治、行业治乱等专项行动, (略) 级挂牌督办和案件直查力度,严厉打击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行为。2023年度,共计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152宗,其中,土地类违法案件128宗、矿产类违法案件24宗,有效打击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持续向好;全市共有3本执法案卷被省自然资源厅评定为省级优秀案卷,案卷评查工作连续四年评优率名列全省第一。二是强力推进第二轮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局牵头3项(序号8、19、20)整改问题已按时限完成 (略) 环保督察办核验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局牵头整改问题1项(序号35),其中全省“秦岭核心和重点保护区内169个矿业权退出后,生态恢复治理推进缓慢”问题,汉中涉及秦岭核心和重点保护区矿业权15个,已全部完成 (略) 级验收销号,累计治理面积13.7公顷。目前该 (略) 委办、市政府办申报省自然资源厅终验;反馈“秦岭范围内尚有234处历史遗留矿山未完成生态恢复治理,总面积达*亩。”(该项反馈问题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底前)汉中涉及秦岭区域14处(面积651.6亩)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工作,已完成治理10个(面积499.05亩),剩余4个,其中宁强县3个已落实专项资金正在进行治理,洋县1个拟转型利用,目前该项问题正按时序推进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