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沁香路小学图书馆配套设备及图书采购项目
衡水市沁香路小学图书馆配套设备及图书采购项目 (略) 沁香路小学,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定成交单位。
一、项目概况:
1.比选范围和内容:衡水市沁香路小学图书馆配套设备及图书采购项目,详见比选文件。
2.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4.质量标准:合格
5.采购预算:19.69万元
二、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具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可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可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比选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5)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格式可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可自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盛楚 (略) 获取比选文件(请联系:0318-*),资料不全不予受理。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 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北盛楚 (略) ,携带资料领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领取地点:河北盛楚 (略) ( (略) 桃城区大庆路中关村e谷)。
3.比选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 日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盛楚 (略) 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沁香路小学
地址: (略) 桃城区沁香路以北,荷花街东侧,中心街西侧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河北盛楚 (略)
地址: (略) 桃城区大庆路中关村e谷
联系方式:杨学通0318-*
本公告发布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