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清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清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批审【2023】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2023JK-069(2)项目名称:2023年清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3)建设地点:清河县坝营镇、葛仙庄镇、连庄镇、王官庄镇、谢炉镇、油坊镇6个乡镇36个村。(4)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涉及污水管网建设11100米,修建水簸箕2个,修建连接线499米;破损路面修复*平米;废旧宅基提升23670平米等。(5)服务期限:30日历天。(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需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实施方案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等相关设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勘察:具备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②设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6 00:00:00至2023-06-1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ttp://**.cn)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宇辰捷隆 (略) |
---|---|---|---|
地址: | 清河县武松中街121号 | 地址: | 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699号创智园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韩雪 | 联系人: | 王胜勇 |
电话: | 0319-* | 电话: | 0319-*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6.com | |
网址: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