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块基本情况
2024年度第五批次1号地及国有收储地位于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前进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北纬41.*°,规划总占地面积4498.12m2
2 污染识别结果
1、通过对本地块使用历史、生产活动等资料的收集分析,初步污染识别认为本地块作过农田、农村住宅、闲置空地及有小范围建筑垃圾存放使用期间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
2、地块周边1km (略) (略) 对地块造成水溶性氟化物、汞、铅、砷以及硫化物、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
3 地块规划用途
根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 (略) 关于2024年度第五批次1号地及国有收储地用地规划说明》,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4 评价标准。
本次地块评价选用国家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作为该地块的筛选值标准。依据本地块规划作为居住用地,因此本次调查评价将使用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进行评价。
5 土壤点位布设及测试
项目本次调查土壤布点方案为判断布点法,地块内采集9个土壤样品,现场平行样品采集1个。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45项基本项目及特征因子基本45项;pH、水溶性氟化物、硫化物、?、、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
6 调查结论
本次采样调查中,土壤样品中共检出重金属和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相应筛选值。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均低于相应指标的检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