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阳曲县杨兴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公示内容概要
项目名称:阳曲县杨兴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地址: (略) 阳曲县大盂镇阳店村至青龙镇出境段
项目环评批复日期:2023年6月9日
项目开工日期: 2023年05月7日
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竣工日期: 2024年5月23日
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阳 (略)
通讯地址: (略) 阳曲县城新安东街28号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月7日止。
阳曲县杨兴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