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屏人社发〔2021〕17号)精神,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等10个单位申报2024年7月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拟拨付10个单位210人岗位补贴*.00元、社保补贴*.66元,两项补贴合计*.66元(大写:***万*仟*佰***元*角*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拨的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人:赵慧敏;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附件:2024年7月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公示花名册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