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加强我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以下简称兼职仲裁员)队*建设,发挥兼职仲裁员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的积极作用,提高仲裁案件处理效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宁波杭州湾新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聘任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本委拟续聘吴月红等12名同志为宁波前湾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期三年;拟新聘张梦玲等3名同志为宁波前湾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期一年。
特此公示。
附:
续聘兼职仲裁员基本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1. 吴月红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2. 吴厚亮 (略)
3. *逸翔 浙江海泰(慈溪)律师事务所
4. 胡泽民 浙江海泰(前湾新区)律师事务所
5. 冯璐炜 浙江和义观达(前湾新区)律师事务所
6. 周 俊 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
7. 马汉冲 浙江海泰(前湾新区)律师事务所
8. 方 姣 浙江前湾律师事务所
9. 徐 烽 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
10. 俞 佳 浙江和义观达(前湾新区)律师事务所
11. 方 丛 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
12. 许薇薇 浙江前湾律师事务所
新聘任兼职仲裁员基本情况(排名不分先后):
1. 张梦玲 浙江前湾律师事务所
2. 胡 适 浙江和义观达(慈溪)律师事务所
3. 邵 云 浙江杭天信(宁波)律师事务所
本次公示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邮寄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商贸街11号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监督电话:0574-*。
宁波前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