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编号2022-001、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1、拟出让地块信息。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 性质 | 规划容 积率 | 建筑密 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 高(m) | 土地使 用年限 | 土地面积 (m2) |
1 | 2022-001 | 萨嘎县拓展区 | 商业 用地 | 1.2 | <20% | >7% | <12米 | 40年 | 5000m2 |
2、规划要求:(注: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单位、公司、企事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只可单独竞买,不可以联合竞买。近两年在西藏自治区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及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拍。 (略) 招商引资规定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竞得者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萨嘎县自然资源局审定后方可开发建设。
2、申请人须向萨嘎县自然资源局及 (略) 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审核,获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申请参加出让活动。
3、萨嘎县自然资源局、 (略) 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三、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http://**. cn。
四、宗地的起叫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序号 | 宗地号 | 土地面积(m2)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 元) | 加价幅度(万: 元) |
1 | 2022-001 | 5000 | 140 | 28 | 0.5 |
五、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3月23日10时00分至2023年4月11日18时30分。竞买人可于2023年3月23日10时00分至2023年4月11日18时30分前到萨嘎县自然资源局、 (略) 进行资格审查,并到 (略) 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2023年4月12日10时00分至2023年4月21日18时30分。
3、竞价时间:2023年4月24日10时30分。
六、资格确认
1、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11日18时30分前到萨嘎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竞买申请,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8时30分,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 (略) 日喀则分行
账 号:*01346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上须备注:萨嘎县土地保证金2023-001号。
七、其他事项
1、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3、开发建设时间: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两年之内竣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双方按规定另行约定开工和竣工时间。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4、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八、违约责任
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延期超过3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竞得人前期所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略)
联系人:刘烈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