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静乐县税务局局机关办公楼门、门套、窗套改造工程施工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静乐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18: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忻州 (略) 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18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忻州 (略) 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轶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0-*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静乐县汾河大街1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忻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忻府区温泉大街如意苑底商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50-* |
项目概况
静乐县税务局局机关办公楼门、门套、窗套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忻州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Q-016(2024)
项目名称:静乐县税务局局机关办公楼门、门套、窗套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静乐县税务局局机关办公楼门、门套、窗套改造工程施工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中级工程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忻州 (略)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全部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套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忻州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忻州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磋商文件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3、公告期限应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
地址:静乐县汾河大街117号
联系方式:0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忻州 (略)
地 址: (略) 忻府区温泉大街如意苑底商
联系方式:03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轶明
电 话: 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