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2023年9月15日拟对扶 (略) 年产500套矿山设备生产及其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扶 (略) 年产500套矿山设备生产及其配套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
电话:0394-*
传真:0394-*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 (略) 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1 | 扶 (略) 年产500套矿山设备生产及其配套项目 | (略) 扶沟县扶亭街道扶汴路高楼南 | 扶 (略) | 河南 (略) | 项目为扩建项目, (略) (略) 扶沟县扶亭街道扶汴路高楼南 总投资1000万元。工艺流程:原料—切割打磨—机械加工—焊接组装—表面喷涂—成品。主要设备:热处理系统、造型系统、混砂设备、落砂设备、抛丸机、激光切割机、氩弧焊机、车床、铣床、镗床、刨床、钻床及喷漆设备等。 | 一、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淘,用于周边农户肥田。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打磨、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喷油性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漆雾和非*烷总烃(包含二*苯)、喷水性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漆雾和非*烷总烃。 切割、打磨、抛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焊接工序固定焊接工位,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废气:喷漆房二次密闭,漆雾采用干式过滤柜处理,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脱附+RCO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相应行业A级绩效等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隔声、减震、消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分类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水性漆桶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各自厂家回收;废油性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切削液收集的粉尘、废漆屑分类单独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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