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兰合铁路工程弃渣再加工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合铁路工程弃渣再加工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4-2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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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对兰合铁路工程弃渣再加工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
兰合铁路工程弃渣再加工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 |||
项目名称: | 兰合铁路工程弃渣再加工利用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3-4-28 |
建设地点: | 永靖县陈井镇仁和村北部竹竹沟 | ||
建设单位: | 甘肃远通 (略) | 编制单位: | 甘肃宇合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主体工程为3台破碎机、2台振动筛组成一套综合破碎分选加工生产线,鄂破机和第一级振动筛配套一台捞砂机(洗砂)及辅助工程(生活区)、储运工程(原料周转棚、成品堆放棚)、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加工机制砂及碎石24万立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1)文明施工,加强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四周全部封闭围挡,对开挖的裸露地表不能及时施工时,及时洒水保湿,确保施工场地地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并压实,裸露地表及时进行覆盖,大风天气避免土方施工,对施工道路、工地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地面全部及时硬化、覆盖。 (2)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实施整车冲洗,避免驶出工地的车辆将泥沙带出场区。 (3)对砂石、废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覆盖,场内装卸、搬运物料应采取抑尘防尘措施,不得抛掷、抛洒。 (4)施工过程中开挖地基产生的土石方及时用于场区平整和地基回填,并压实;开挖的土方不得在工地内长期堆放;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场地清理出的建筑垃圾及时外运有关部门指定弃渣场堆放。 (5)对施工现场及场区道路及时洒水抑尘,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有关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填挖等易致扬尘的作业。 (6)工地内所有易导致产生扬尘的部位定时采用水雾喷洒装置,实施雾炮机喷雾降尘措施。 (7)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清运时,对运输车辆要采取遮盖措施或采取密闭性运输车,采用苫布覆盖时,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粉状建材与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料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车辆运输物料密闭盛装或全部使用专用渣土车,物料或建筑垃圾盛装不得超出车厢高度,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遗撒,所有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全车冲洗干净。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行驶路线尽量避绕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绕的区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在经过居民区是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避免鸣笛。 (8)施工现场扬尘严格按照6个100%措施治理: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裸土100%覆盖;工地主要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抑尘;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无撒漏;裸露场地100%覆盖。 (9)运输车辆主要采取加强对施工机械管理、采用尾气达标排放的运输车辆和定期对燃油车辆、机械尾气净化器、消烟除尘等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等措施来减轻尾气影响。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含有大量泥砂,施工现场应建造沉砂、隔油池等临时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工程结束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施工场地设置一座临时旱厕,施工人员洗漱用水量较小,产生的洗漱废水较清洁,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粪便污水经临时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料加以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外排。 3、声环境 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结合施工进展,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底为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该阶段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加强管理,严禁夜间(指夜间22:00~次日6:00之间)施工。 ②在施工现场,在施工厂界部位设置硬质围挡,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外的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点和声环境敏感点,运输车辆出入现场和经过居民区时应低速、禁鸣。 ④加强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施工场地西侧,夜间不施工,以减小或避免施工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①本项目占地区域总体上较平整,施工时采用地基开挖后回填剩余的土方就地用于场地内低洼处填筑利用,开挖土方不外运,不产生弃方。 ②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单独收集,在工程结束后集中清运至本项目依托的兰合铁路工程的弃渣场集中处置。 ③设备、设施外包装材料及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钢材下脚料单独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 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选址于永靖县陈井镇仁和村北部竹竹沟沟道左岸的一处空地,本项目占地现状为裸土地,属于未利用地,该地块使用权隶属于永靖县陈井镇仁和村村集体耕地性质,该区域由于水资源匮乏,缺少农灌配套设施,虽然地块较平整,但常年荒置,无农业耕植,地表植被覆盖度较低,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本项目施工界限,不得擅自越界或外扩施工场界,施工期重点做好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施工期采用高挖低填的方式平整场地,不得向西侧沟道和南侧排洪沟道内倾倒土方,避免阻碍沟道行洪,加强厂界四周荒山植被的保护,施工场界和周边边界保持合理的防护距离,避免施工期压占和破坏场地周边的植被,对临时开挖堆置的土方和裸露地表及时进行覆盖,减轻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工程区周边的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本项目工程施工不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投料和破碎粉尘 ①投料粉尘 为减轻投料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量,在给料机投料口部位安装有水喷雾降尘装置,在进行投料的同时开启水喷雾降尘装置进行喷雾降尘,一边投料的同时一边开启水喷雾系统进行降尘。 ②破碎粉尘 为减轻投料、破碎环节的粉尘产生量和排放量,将鄂破机、鄂破机给料机、圆锥破全部封闭到一个厂房内,并在封闭式厂房内配套安装一台风量为20000立方米/h的布袋除尘器,将水喷雾降尘后未能沉降的漂浮粉尘经引风机捕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在对投料、破碎过程中进行一次喷雾降尘措施后,厂房内仍有大量粉尘漂浮,为进一步减少厂房内漂浮的粉尘量,在厂房内设置一套高压水喷雾降尘系统(二次降尘),增加厂房内空气湿度,从而使漂浮粉尘在车间内进一步沉降,在通过水喷雾降尘措施后可进一步沉降80%的浮尘,随喷雾水沉降的粉尘和车间自然沉降的粉尘随汇集到地面的喷淋水自流进入污水处理站沉淀池。 (2)砂石料筛分粉尘 本项目在破碎和皮带输送过程中对砂石料喷淋有大量的水,在振动筛筛分部位加装有水喷雾抑尘装置,整个砂石料输送和筛分均为湿法作业,砂石料筛分和砂石料皮带输送过程中基本不起尘。 (3)成品砂石料堆放扬尘 本项目成品砂石料在临时堆放时,堆放至成品砂石料堆放棚,成品砂石料堆放棚建设形式为三面封闭,一侧留有进出口,属于半敞开式结构。 (4)成品砂石及沉渣装车粉尘 在装车部位设置可移动式水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一边装车一边开启水喷雾系统进行降尘。 (5)车辆运输道路扬尘 对运输道路路面砂石硬化、定期清扫和洒水。 (6)非正常工况 为防止出现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形,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每个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 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定期更换布袋,厂内有储备的备用布袋,运行过程中应及时更换布袋; 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 ④应定期维护、检修废气处理装置,以保持废气处理装置的稳定、有效运行。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厂内防渗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堆肥处置,生活污水不外排。 (2)生产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有洗砂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 洗砂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泥水分离后,洗砂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生产加工区水喷雾降尘废水 一部分通过地表入渗、蒸发等形式损耗,一部分水喷雾降尘水汇集到地面,该部分积水经生产加工区的截水沟导排至集水池中,该部分废水全部进入废水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 3、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为进一步减小本项目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企业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具体治理措施如下: (1)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在安装设备时,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管道连接处尽量采用软连接,从源头降低噪声、振动的影响,对所有的设备均应采取减振处理。 (2)合理布置厂内噪声设备:给料机、破碎机全部安装至封闭式车间内,对生产设施转动设备及传动设备应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带病操作,减少噪声排放。对皮带输送机电机部位应设置隔声围挡,减少皮带输送机电动机噪声排放,对输送皮带加装防尘罩,在减少起尘的同时,降低噪声排放。 (3)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输车辆、生产设备运行期间的维护保养,以使其处于正常工况。 (4) 在厂区内应对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 (5)应加强对厂区内部的管理,禁止进出厂区的车辆鸣笛,厂区内的装载机、运输车辆应限速、限载行驶,对场地硬化后,保持地面整洁,地面出现破损时,及时填平压实,防止车辆颠簸。 (6)加强日常管理,生产作业过程中文明操作,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1)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废物种类较少,主要是废水沉淀池沉渣、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尘,在生产过程中对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分类处置。对收集的废水沉淀池沉渣、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砂石料中拣选出的废渣及布袋除尘器收尘定期拉运至本项目依托的兰合铁路工程的弃渣场处置,不外排;本项目在废水沉淀池一侧配套建有一座沉渣收集池,沉渣收集池建设形式为地上建设,沉渣收集池50立方米,从废水沉淀池清掏出沉渣后,转移至沉渣收集池,沉渣收集池底部留有废水排水口,沉渣渗沥出的废水自流回到废水沉淀池一级沉淀池内,每周清掏一次,每次清掏的沉渣量约为48立方米,该部分沉渣主要是石粉、泥沙,孔隙率较大,里面的水份容易排出,将沉渣在沉渣收集池内收集后,集中清运至本项目依托的兰合铁路工程的弃渣场集中处置,不外排,本项目主要服务于兰合铁路工程建设,本项目邻近的兰合铁路施工二标段和出口弃渣场距离本项目较近,运输便利,运距较短,本项目需要处置的沉渣量占比较小,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池沉渣拉运至兰合铁路工程的弃渣场措施可行。 本项目在废水沉淀池西侧设置有沉渣收集池,并采取混凝土硬化的防渗措施,周边设置有废水导流沟,渗沥出的含泥废水自流进入废水沉淀池,废水沉淀池沉渣、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清运应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管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不外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 ①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②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③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 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④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⑤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⑥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 ①容器和包装物材质、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 ②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 腐和强度等要求; ③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④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⑤使用容器盛装液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 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 ⑥容器和外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选址要求 ①贮存设施选址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建设项目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②集中贮存设施不应选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应建在溶洞区或易受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 ③贮存设施不应选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贮存危险废物的其他地点; ④贮存设施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属于本项目厂区内的临时暂存设施,选址符合要求。 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行环境管理要求: ①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②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③作业设备及车辆等结束作业离开贮存设施时,应对其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清理,清理的废物或清洗废水应收集处理; ④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⑤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⑥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依据国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结合贮存设施特点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⑦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监测和环境应急等,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归档。 5)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本项目在办公生活区南侧建有独立的危险废物存放间,对危险废物存放间采取了防风、防雨淋和防晒措施,地面均已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渗系数能符合标准要求,贮存(暂存)区域均为独立全封闭的区域,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规定,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措施,因本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设置有围堰设施。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为10平方米,暂存能力约为2吨。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最大暂存量约为0.38吨,危废暂存库满足暂存要求。 经上述分析可知,对本项目各类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存放、分类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理或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固体废物收集处理措施合理可行。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中有关规定,不开展地下水评价工作。 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 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沉降的粉尘落入土壤后不会对土壤性质和结构造成破坏,不会对土壤造成永久性的破坏。在对本项目混凝土加工生产过程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粉尘排放量较小,颗粒物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2) 本项目生产及占地对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且位于陈井镇仁和村北部竹竹沟沟道内,运行期场地均已硬化处理,服务期满后拆除本项目临时搭建的建构筑物,对本项目所占用土地进行复垦,受到破坏的区域植被会逐步恢复,从而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也逐步恢复,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环境影响也较小。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对生产区域确保通风,做好废水沉淀池的设计和施工质量,防治出现池底破裂、沉降和渗漏,避免沉淀池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部门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责任制度,杜绝操作事故隐患,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建立安全防火制度,合理储存和使用机油及废机油,对机油和废机油暂存场所有防火措施,规范设置机油、废机油存放场所配套有相应的防火及灭火消防装置,储存和使用有专人管理。 (4)火灾风险及防范措施:本项目原辅材料中没有用到危险化学品,项目在严格安装防火规范要求设计,切实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制度,建立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和预警方案的基础上,可将险事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5)加强对投料和破碎工序的布袋除尘器的检修和维护,并定期清灰,确保除尘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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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