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 (略) 甘州区东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甘肃 (略) 年产4800吨滴灌带生产线及年产9000吨造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5月11日 |
建设地点 | (略) 高台县南华镇南华工业 (略) 12号 | ||
建设单位 | 甘肃 (略)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绿能美洁环境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高台县南华镇南华工业 (略) 12号,项目新建年产4500t回收造粒生产线2条,年生产再生颗粒9000t;年产1200t滴灌带生产线4条,年产滴灌带4800t;新建3000m2原料棚、循环沉淀池等配套设施。对现有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2个彩钢生产车间进行利用。工程总投资*元,环境保护总投资为*元,占总投资额的3.8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进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却、原料清洗废水、湿式破碎机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冷却水经循环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原料清洗废水、湿式破碎机废水均排入1000m3的三级沉淀池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外排至南华污水处理厂处理。三级沉淀池四周安装防护围栏及安全警示牌,防止杂物进入和人员意外坠落溺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 (略) 。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6个100%”扬尘污染控制措施。项目租用现有厂房,仅涉及少量土建工程。运营期,物料堆放区采用半封闭形式,地面硬化,不得在厂区乱堆乱放。废旧滴灌带采取湿法破碎,投料及输送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喷淋降尘措施。采用电加热方式对料筒进行加热,造粒生产车间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2套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滴灌带生产车间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4套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中限值,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中的表A.1要求。食堂设2个灶头,属于小型规模,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施工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运营期,分拣废物、废挤 (略) 片、污泥晾晒池污泥依托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置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四)、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域标准。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及运营期污染监控,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落实地下水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设置点位1个(环评不明确),每年监测1次,采样深度至潜水含水层,监测报告存档备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各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