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廉江项目部挖掘机、自卸车租赁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11-18 14:12:00
中交第 (略) (略) 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吉水镇)项目需租赁用挖掘机2台,炮锤挖掘机2台,自卸车2台。
本项目部所需用的设备已具备租赁条件,根据 (略) 装备租赁管理规定,决定对该项目所需设备进行询价租赁,并采用电子化报价方式。
2.项目概况与租赁范围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主要分部分项工 (略) 白改黑及人行道升级改造;房屋外立面改造升级;新建 1 座绿美生态小公园,镇环卫系统升级改造等。
2.2租赁编号:YHJWXJZL-#
2.3租赁内容: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 | 数量 (台) | 租赁日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分部分项工程 |
1 | 挖掘机 | 20t | 2 | 2024.12.10-2025.3.9 | (略) (略) 吉水镇 | 中交第 (略) 廉江项目部 | (略) 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
2 | 挖掘机(带炮锤) | 20t | 2 | 2024.12.10-2025.3.9 | (略) (略) 吉水镇 | 中交第 (略) 廉江项目部 | (略) 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
3 | 自卸车 | 20m3 | 2 | 2024.12.10-2025.3.9 | (略) (略) 吉水镇 | 中交第 (略) 廉江项目部 | (略) 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
租赁设备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3.报价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应具有提供标的物租赁的资质。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90%。
3.5租赁的机械设备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报价文件的递交4.1报价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5日14时前登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具体时间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上传的报价文件必须命名为报价人全称+租赁编号+出租设备)
4.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报价文件,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90天。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报价公告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上发布,报价人通过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租赁文件下载、网上同步报价。
具体租赁文件下载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略) 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询价人:中交第 (略)
询价组织机构: (略) (略) 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 (略) (略) 航运服务中心8#楼
邮 编:#
联 系 人:(五公司采购中心) 史丽娜 电话:#
联 系 人: (廉江项目部) 许琦 电话:#
2024年11月18日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