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瑞海水城1号公寓18套商铺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QY*HN0206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年9月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10月12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略) (略) 与嘉浪河交汇处 | |||||||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房屋用途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
1号商铺 | 880.4 | 商铺 | 14,* | 150 | |||||
2号商铺 | 229.73 | 商铺 | 3,336,599 | 30 | |||||
3号商铺 | 229.73 | 商铺 | 3,336,599 | 30 | |||||
4号商铺 | 229.73 | 商铺 | 3,336,599 | 30 | |||||
5号商铺 | 229.73 | 商铺 | 3,336,599 | 30 | |||||
6号商铺 | 229.73 | 商铺 | 3,336,599 | 30 | |||||
7号商铺 | 235.88 | 商铺 | 3,* | 30 | |||||
8号商铺 | 218.82 | 商铺 | 3,119,936 | 30 | |||||
9号商铺 | 103.75 | 商铺 | 1,509,355 | 30 | |||||
10号商铺 | 107.45 | 商铺 | 1,563,183 | 30 | |||||
11号商铺 | 129.69 | 商铺 | 1,924,470 | 30 | |||||
12号商铺 | 107.45 | 商铺 | 1,250,611 | 30 | |||||
13号商铺 | 181.59 | 商铺 | 1,910,145 | 30 | |||||
14号商铺 | 32.15 | 商铺 | 478,553 | 10 | |||||
15号商铺 | 22.84 | 商铺 | 353,837 | 10 | |||||
16号商铺 | 213.99 | 商铺 | 2,* | 30 | |||||
17号商铺 | 251.96 | 商铺 | 2,932,562 | 30 | |||||
18号商铺 | 251.96 | 商铺 | 2,932,562 | 30 | |||||
瑞海水城1号公寓18套商 (略) 主 (略) 与嘉浪河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区域内交通便利,周边配套齐全。1号商铺的一层由海 (略) (略) 承租、二至三层由海南 (略) 承租,租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租期满后若有意续租可与受让方协商,其余商铺均为毛坯且空置状态。上述商铺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详情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7月18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分寸土 (略)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省 (略)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琼扶贫纪〔2021〕8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竞买保证金详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7:00。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接受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三种方式。 ①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②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其余价款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照不低于上一期新发放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分期不得超过3期,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③采用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具体按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要求执行),竞买方在报名前自行咨询银行办理,贷款所需材料由竞买方自行准备并办理。如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包括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等)之和不足以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将交易价款的不足部分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购买商铺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自《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的,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公开处置该标的,同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标的交割 | 1、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受让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前,不进行资产交割。 2、转让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商铺按现状转让,意向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标的物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价格。 | ||||||||
特别告知 | 标的资产中的1号商铺存在出租使用状态,租赁截止日为2023年8月31日,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款后将标的资产交付受让方,受让方应履行租赁合同直至期满或自行与租户协商履行租赁合同,转让方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2年10月12日17:00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为竞买人、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价成功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1、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段:2022年9月2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2、标的竞价时间安排见下表 | ||||||||
标的名称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周期 | 最小加价幅度 | ||||||
1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9:00 | 120秒 | 500元 | ||||||
2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9:10 | 120秒 | 500元 | ||||||
3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9:20 | 120秒 | 500元 | ||||||
4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9:30 | 120秒 | 500元 | ||||||
5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9:40 | 120秒 | 500元 | ||||||
6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9:50 | 120秒 | 500元 | ||||||
7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00 | 120秒 | 500元 | ||||||
8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10 | 120秒 | 500元 | ||||||
9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20 | 120秒 | 500元 | ||||||
10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30 | 120秒 | 500元 | ||||||
11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40 | 120秒 | 500元 | ||||||
12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0:50 | 120秒 | 500元 | ||||||
13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1:00 | 120秒 | 500元 | ||||||
14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1:10 | 120秒 | 500元 | ||||||
15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1:20 | 120秒 | 500元 | ||||||
16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1:30 | 120秒 | 500元 | ||||||
17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1:40 | 120秒 | 500元 | ||||||
18号商铺 | 2022年10月13日上午11:50 | 120秒 | 500元 | ||||||
服务费 | 按照成交价的2.5%由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略) 络竞价操作手册》《 (略) 竞价交易规则》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标的咨询:吴先生*李女士 *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下午17:00止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