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略) (略) 绿心街道 (略) 3组, (略) 4、5组,竹 (略) 2、8、10组,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4567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略) 拓宽改造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 (略) (略) 人民政 (略) (略) (略) 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具体由绿心街 (略) 实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青苗林木、地上建(构)筑物等由产权人在青苗林木丈量表、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统计表上签字视为确认清点材料。未按时配合清点丈量的,以绿心街 (略) 的调查结果为准。对清点丈量结果有异议的于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7日向绿心街 (略) 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
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告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7日。
特此公告。
附件:1. (略) (略) 拓宽改造项目勘测定界图
2. (略) (略) 拓宽改造项目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略) 中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