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 (略) 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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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新建年产 15 万吨高端新环保型耐火材料项目 | (略) 老 (略) 10号 | (略) |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 (略) 老 (略) 10号,项目总投资 *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83m2,包括2座厂房、1座办公楼、1座事故池及配套的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吨低碳镁质不烧耐火制品、*吨阻氧化无碳不定形耐火材料、*吨功能材料,达到年产*吨高端新环保型耐火材料的能力。 | 施工期: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⑴ 有组织 ① 破混车间原料料仓卸料、颚式破碎机破碎产生的粉尘经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TA005)处理,封闭式斗式提升机转运、对辊破碎机破碎产生的粉尘经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6~TA010)处理,封闭式斗式提升机转运、直线筛筛分产生的粉尘经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11~TA015)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② 破混车间雷蒙机磨粉产生的粉尘经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16、TA017)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③ 破混车间料仓卸料、配料混料产生的粉尘经单体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④ 散料车间成品料仓产生的粉尘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18)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⑤ 成型车间压砖机下料产生的粉尘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19)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⑥ 燥车间干燥窑产生的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0)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⑦ 成型车间试验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21)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由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 ⑧ 办公楼食堂配置1台食堂油烟净化器(TA022),处理后的食堂油烟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 ⑵ 无组织 无组织粉尘厂区外采取地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厂房内封闭厂房、地面硬化、定期采用地面吸尘车对落地灰进行收集。 (2)废水:本项目废水有锅炉废水、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 (略) (略) ,最 (略) 东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减震基础、风管软连接、墙体隔声、减振垫等措施。 (4)固废:新建1座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20m2,位于1#厂房破混车间外南侧。新建1处一般固废暂存处,面积50m2,位于1#厂房原料库房内东侧。除尘灰、落地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滤袋、废滤筒、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酚醛树脂周转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液压油及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宏牛(营口) (略) 绿色环保产业资源化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 宏牛(营口) (略) | 辽宁信一 (略) |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本项目占地面积*.1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仓库、公用工程等设施,购置废盐处置回收装置 6 套、电解槽 12 台等设备,项目达产后,年处理工业废盐*吨,年生产高品质氯碱 *吨(产品包括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氢气)。总投资*万元。 | 施工期: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高温热解工段废气、氯气吸收塔尾气、氯化氢合成装置废气、熔盐炉废气、片碱干燥包装废气、副产硫酸钠干燥废气、干盐处理间粉碎及配*废气、高盐危废仓库废气、酸碱罐组及装卸台废气、污水站废气、 实验室废气等。 高温热解焚烧装置烟气采用“燃烧+SNCR+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工艺处理达标后由DA001、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H50m-φ2.5m);氯气吸收塔尾气经“二级碱吸收”处理后,由25m排气筒 DA004有组织排放;氯化氢合成后通过降膜吸收得到高纯盐酸,尾气再经碱液吸收后,经25m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副产硫酸钠干燥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6有组织排放,片碱干燥包装废气“除尘洗涤塔”处理后,引入DA006有组织排放;高盐危废仓库废气经“一级碱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7有组织排放;罐区高纯盐酸及浓硫酸“大小呼吸”及装卸尾气引入罐区一级碱喷淋塔处理后,最终经15m排气筒DA008有组织排放;熔盐炉废气设置3套低氮燃烧器,由25m排气筒 DA009有组织排放;污水站废气经“一级酸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由15m排气筒 DA010有组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11有组织排放。根据计算,本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相应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生产设施采用密闭式,并具有与废气收集系统有效连接的部件或装置。危废仓库应做到密闭管理并设置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项目酸碱储罐采用水封,易挥发酸性储罐废气引入废气处理装置后有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硫酸雾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 Cl2 、HCl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企业边界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高盐危废仓库外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项目对废水进行分质处理。 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焚烧炉余热锅炉废水、氯碱余热锅炉废水、生活污水采用“中和调节+混凝沉淀+A/O生化+二沉池”工艺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设中水处理设施一处。采用“碟片过滤+超滤+一级反渗透”工艺,用于处理循环水排污水。处理达标后一同由厂区总排口排入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东部污水处理厂。 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满足《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 ) 中 表 1 排 放 限 值 及 《 辽 宁 省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DB21/1627-2008)表2排入污水处理厂标准限值。地下水主要是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避免造成地下水污染。在项目投产运行后,建设厂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及地下水 (略) 点,建立完善监测制度。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及消声处理后通过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及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废盐处理系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破碎工段收集盐粉、热解炉氧化过程产生的飞灰及分盐除杂过程产生的废过滤膜、废活性炭、滤饼滤渣、废过滤膜及副产硫酸钠干燥过程产生收集粉尘等,离子膜电解单元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盐泥滤饼、废膜、废离子膜,废树脂、75%废硫酸,公辅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实验室检测废液、废润滑油、废布袋,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破碎工段收集的盐粉返回热解炉进行热解氧化,硫酸钠干燥包装除尘灰回收作副产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离子膜电解单元中产生的盐泥滤饼、废膜、废离子膜,废螯合树脂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未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处置。热解炉氧化过程产生的飞灰及分盐除杂过程产生的废过滤膜、废活性炭、滤饼滤渣、废过滤膜,离子膜电解单元产生75%废硫酸,以及有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实验室检测废液、废润滑油、废布袋等均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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