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7日在达茂联合旗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三次会议上
达茂旗审计局局长 王河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旗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旗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以及旗委审计委员会通过的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相关部门单位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包头“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 (略) 委、市政府以及旗委、旗政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旗人大有关决议,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目标任务完成较好。
一、财政预决算执行和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旗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的旗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报以及乌克镇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7600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5445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最后经人大批准调整为*万元(本级支出*万元,上级支出9055万元);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704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14%,加上级补助收入*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903万元,收入总计为*万元;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上解支出9064万元,安排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万元,补充预算调节资金2802万元,支出总计为*万元,支出率为90.02%。年终滚存结余25794万元。
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收入经批准调整为15572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000万元,总收入调整为26572万元,支出也调整为26572万元;决算草案反映旗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5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04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1902万元。同时,决算草案反映政府性基金本年支出29138万元,地方资金安排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920万元,支出总计为31058万元,支出率为97.35%,年终滚存结余844万元。
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上级下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收入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万元,收入总计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万元。
政府隐性债务系统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末,政府隐性债务总额*.92万元,2022年全旗累计化解政府隐性债务54501.19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86%。
从审计结果看,全旗财政工作在全旗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旗人大批复的预算及各项任务,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决算比较真实的反映了财政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一)旗本级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2022年度,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未列入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年终财政决算报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0万元。
二是专项资金下达不及时。截至2022年末,上年结余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等7笔上级专项资金未下达,涉及金额2095.14万元,截至审计之日拨付725.98万元,未拨付资金1369.16万元。
三是非税收入未按缴库要求缴入相应科目。2022年,非税收入专户缴入国库时,应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预算科目,记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预算科目,涉及金额476.02万元。
四是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照下达预算科目执行。2022年,拨付无疫小区(村)示范点建设补助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文件支出科目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实际支出科目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未按照下达预算科目执行8万元。
五是占用预算单位资金。2022年,旗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将部分预算单位结存资金,出借给其他预算单位用于春节慰问及困难群众救助、教育基金等支出4205.84万元,截至审计之日收回资金3897.15万元,未收回资金308.70万元。
六是财政资金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至2022年12月末,借出款项未及时收回16631.99万元(其中:20年以上账龄126.62万元,5年以上账龄1429万元,1年以上账龄15076.37万元)。截至审计之日收回借出款项99万元,未收回借出款项16532.99万元。
(二)收支决算编报方面
个别收入决算不够完整1907.92万元。耕地开垦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1907.92万元,次年1月10日跨年度缴入国库,造成当年收入决算不够完整真实。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工程项目未按时完成绩效目标。经延伸审计,达茂旗百灵庙镇老旧小区改造(第二阶段)工程、达茂旗巴润新型工业园区道路改造2个工程项目,都未按照计划竣工日期完工,绩效目标未如期完成。
(四)苏木、乡镇财政财务决算方面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乌克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财务决算情况,其存在的问题已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反映,不在此重复。
二、达茂旗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旗财政局、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等4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开展延伸审计。从审计结果看,各部门强化管理,预算执行质量有所提高。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
预算编制不精准。1个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金额为743.05万元,实际完成预算项目支出为314.23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仅为42.29%,预算编制不精准。
(二)预算收入执行方面
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个部门收回职工退款2.52万元和基本账户利息0.21万元未缴入财政。
二是虚增费用、虚减收入。1个部门归还国库借款600万元,未冲减往来直接记入费用、调整以前年度收入47.38万元直接冲减当年收入、奖补资金10万元未记入收入。
(三)资产管理、处置方面。
一是资产未入账。1个部门以前年度购公务用车1辆18.58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二是固定资产未盘点、账实不符。1个部门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有3辆轿车、28辆摩托车、5处办公用房等账实不符。
(四)会计处理核算方面
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1个部门调整以前年度账务未通过“以前年度盈余调整”、有的会计科目未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
(五)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
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1个部门未通过政府云平台采购一体机价值0.18万元。
(六)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一是支出手续不健全、财务报销审核不严。4个部门不同程度存在购置物资未验收、无明细、日期与金额不符、签字审批不全、差旅费报销单、“三重一大”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不相容职务未有效分离。1个部门存在出纳兼管稽核工作问题。
三是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聘用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
三、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住建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乌克镇等5个部门单位5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较好地贯彻党中央、 (略) 和自治区、 (略) 、达茂旗委政府各项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地区、部门经济社会事业平衡健康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收入方面
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个部门收公租房租金及售房款116.67万元应缴未缴财政。1个单位收回巡察整改资金0.85万元及低保资金0.06万元应缴未缴财政。
二是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2年以上的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1个部门7068账户中2年以上的结余结转资金7.36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二)支出方面
一是多领取补贴。1个部门多发放已去世3名人员补贴0.35万元。
二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个部门用优属经费支付记账费用0.3万元、用市区两级服务中心(站)建设相关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支付微电影拍摄费20万元。
三是改变资金用途。1个部门用借入项目款、城维费等支付物业费、发放临时工工资、修车、村委会清理垃圾等共计230.42万元。1个部门将口岸基础设备补助资金85.83万 (略) 贸易道路管网18.45万元用于其他支出。
四是虚增支出。1个部门的部分工程款未在“在建工程”或“保障性住房”科目中核算,直接记入费用中列支1288.50万元。增加固定资产同时增加了“业务活动费用”333.24万元。1个部门将调整以前年度账务575.57万元直接列支;支付物业费60万元直接记入费用未冲减应付账款。1个部门增加固定资产49.26万元、支付挂账的1万元煤款和支付挂账的卫生清理费1万元等直接列支和费用支出。
五是少列支出。1个部门支付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2.07万元少列预算支出。
六是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1个部门存在报销差旅费、车辆燃油费等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
七是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福利。1个部门以慰问金形式给全体干部职工打卡发放补贴资金3.2万元,领取人员未签字。
八是违规扩大开支范围。1个单位将社保滞纳金0.27万元从职工个人工资扣款中支出。
(三)现金和账户管理方面
一是违规超限额使用现金。1个部门污水厂大额现金支付电费、罚款等8笔共计39.77万元。
二是白条抵库存现金。1个单位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白条抵库存现金87.87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通过大数据采集和对比分析发现,政策宣传不到位,16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未及时享受老年生活补助资金、25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未采集信息。
(五)政府采购方面
一是未通过电子卖场采购。2个部门购买办公家具、车辆维修、复印纸、办公耗材等未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
二是项目先实施后招标。1个部门2018-2020年三年购煤中标日期均晚于供货日期。道路护坡工程、土平外网工程、货运通道等工程中标时间均晚于开工时间。
(六)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一是支出手续不健全、财务报销审核不严。4个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支出手续不健全,报销审核不严。1个部门差旅费报销单据填写内容不完整共计45笔4.51万元;购买办公用品、慰问等无验收和花名共计58.67万元。1个部门购买实物未验收、收职工保险未附往来票据、银行支出未附银行回执。1个部门实物无验收、支出手续不规范、支出审批单与实际金额不符、用发票复印件记账等。1个单位购实物无验收、无明细、“一卡通”支出无成功支付清单、审批单填写内容不完整、收职工社保无往来结算票据。发票明细与所附明细表不符、支出发票不符合规定、记账凭证填写内容不规范。
二是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未上会集体研究。2个部门存在大额支出1436.2万元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三是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聘用临时工未签订合同。
(七)资产管理、处置方面
一是存在账外债务。4个部门单位存在账外债务合计2.43亿元。
二是资产未入账。1个部门与民政局签订资产移交表1038.91万元未登记入账。5个部门单位购入电脑、桌椅、防盗门、调入车辆未记入固定资产,共计18.93万元。
三是固定资产未盘点、账实不符。1个部门将工信局移交资产18110.66万元未进行资产清点及账务登记。且该单位至成立以来未进行资产清查、账实不符。1个单位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账实不符,如部分房屋已拆除账务还存在,17辆车有账无实、3辆车实存账无。
四是违规出借国有资产。1个部门2022年8月将电子商务中心的设备 (略) 、违规出借资金无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出租房屋未办理相关手续、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车辆。
五是未计提折旧。3个部门单位存在未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的问题。
六是资产权属不明确。1个部门与民政局共 (略) 房屋,产权不明确。
(八)会计处理核算方面
一是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1个部门将上缴财政结余资金5.50万元,未通过“累计盈余”科目核算,记入“业务活动”费用;将财政分配的存量资金196.88万元应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而记入“应缴财政款”科目;1个部门会计科目使用不当,涉及金额293.75万元。1个单位未在“公共基础设施”科目中核算金额24.96万元;财政拨存量资金等会计科目使用不当,涉及金额30万元;代缴个人所得税未通过“其他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社保、住房公积金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二是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3个部门单位存在往来款项余额较大且长期挂账,不清理的问题。
三是账实不符、账账不符、账证不符。1个部门2021年5月末银行存款账实不符,相差100.45万元。1个单位重复记账固定资产0.16万元、银行存款工资户重复记账导致账面赤字49.13万元。3笔记款凭证与原始凭证、账簿不符、总账与明细账不符。
四是会计科目未进行明细核算。4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未进行明细核算。专项资金未进行明细核算结转、未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及明细核算。
五是未申报扣缴税费和保险等。1个部门雇用临时工未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未办理社会保险。1个部门支付4人劳务费7.92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款等核算混乱年底出现赤字。
六是会计结转不全面。1个单位2022年业务活动费年末未全部结转,结余0.06万元。
七是未进行会计核算。1个单位2笔支出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出3.75万元,未进行会计核算,也未说明情况。
(九)基本建设方面
一是未按项目单独核算。1个部门项目未单独核算,管理记账混乱,同一项目多头结算。
二是项目工程未切实发挥效益。1个部门电子商务展厅装修后即停运、到期退房未切实发挥效益。
三是工程超预算投资。1个部门物流园区道路及管网一标段工程超预算437.15万元(超15.73%),未办理审批手续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重点专项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沉淀资金大起底重点核查情况
主要核查各预算单位自查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核查涉及108个单位,通过核查新增上缴财政1496.71万元,资金已全部缴回国库。
(二)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2年对达茂旗2020年、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了2个部门,抽查了5所学校。通过审计发现一是中小学教师有被系统外借调的情况。二是义务教育资金财政未拨付下达365.51万元。
五、自然资源审计情况
按照工作安排,对达茂旗百灵庙镇人民政府原镇长2020年度森林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百镇主要领导在任职期间内,依法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加强对非法占用和利用森林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和灾害防控。但通过审计也发现如下问题:
一是未经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核(批)的情况下,违法违规临时使用林地;二是林业生态建设质量方面,对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林业生态建设质量较差,造林成活率以及保存率相对较低。
六、审计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移送情况
上述审计发现并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7件,涉及3245.29万元。其中移送纪委、监委3件、移送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14件。
七、审计处理处罚情况
上述审计项目,审计局均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2022年旗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除立行立改外,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旗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后续向旗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八、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决算管理,提高质量效益。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编制年度预算时应结合上年决算,科学、精准的编制本年度预算,强化预决算的严肃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专项资金到位后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督促项目实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提高认识,明确管理要求,全面了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范围、目的和意义,及时、足额将资金缴入国库,确保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决算管理。
(三)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定期核查清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清理方案,核查清楚往来款形成原因,定期清理并形成清理记录,逐步清理多年的往来款项和呆死账,符合处理条件的财政审批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核销。
(四)加强财务核算工作,规范收支行为。各部门单位应不断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严格依照财务相关规定正确核算经济业务,准确及时的反映各年度的财务状况。进一步规范支出手续,各项财务收支都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账务核算经济业务,规范支出手续。
(五)加强资产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各部门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增减应及时登记入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严格采购程序。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各项审批和项目建设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七)加强人员培训管理,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议基础工作规范》和财务规则的要求,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并保持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完善财务交接手续,做到业务精通,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