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大干围1、12号CD地块
占地面积:(略)m2
地理位置: (略) (略) 工业大道南大干围1号、12号
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3.(略)°,纬度23.(略)°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闲置用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R2),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恒睿 (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8月。根据调查情况, (略) 大干围1、12号地块(含AB地块、CD地块、EF地块)总面积(略)m2,原为国有建设用地,6 (略) (略) 、 (略) 在地块内建设仓库使用,东侧为化工品仓库,主要存放桶装油漆,其余为日用杂货品仓库,地块东北侧还配备变配电房与消防泵房各一间,该场地从建成投入使用至2000年停用, (略) 明确,仓库的类别没有发生明显的调整。地块于2014年 (略) (略) ,地块共包含三个分地块,按位置从北至南划分分别为AB地块,CD地块,EF地块,最初均规划作为商业设施用地,三个地块于2016年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 (略) (略) 的备案批复,同意地块作为商业设施用地进行开发利用。2021年AB地块率先开发,现已建成商住公寓4栋并投入使用,2022年EF地块开始开发,拟建设商业综合体,现主体工程已完工。
现CD地块拟调整规划为居住用地,因此本次调查地块为CD地块,面积(略)m2,地块涉及原化工仓库与百货仓库两部分,东面为原化 (略) 域, (略) 域为百 (略) 域,现CD地块暂未开发利用,地块内堆放部分建筑废渣、施工设备,来源为EF地块开发过程中暂存。2016年调查完成后,地块在2021年进行平整,期间涉及土方开挖,开挖深度约4-5米,开挖土方运至南沙码头。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相邻地块历史利用情况具体如下:
① 东侧
项目地块东侧紧邻海珠文化创意产业园,现状为办公用地;于2009年开始建成,建成至今用途未改变,创意园东侧 (略) 康乐中学。
② 南侧
项目地块南侧紧邻EF地块,目前正在开发建设,建成后作为商业综合体使用,EF地块南侧约70米为珠江。
③西侧
项目地块西侧为中海观澜府住宅,于2021年开发建设,2023年交付使用,该区域历史上为广百百货的日用杂货品仓库。
④北侧
项目地块北侧为AB地块,现状为越秀天荟江湾,用途为商住公寓,AB地块北侧为大干河。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未发现污染迹象;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工业企业等污染源。但地块从60年代开始使用,化工仓库曾存放桶装油漆,不确定在当时运输存储过程中是否存在跑冒滴漏情况,且周边地块施工期间车辆均在项目地块往来,还堆放部分建筑废渣与机械设备于项目地块内,有可能存在机油跑冒滴漏情况,项目地块东北侧曾存在变配电房,为60年代建设,若油品泄露,存在多氯联苯污染的风险,为保险起见,对地块进行布点采样分析,可能涉及污染物为重金属(铅、镉、铬、汞、锌)、石油烃(C10-C40)、苯系物、卤代烃、邻苯二(略)酸酯类、硝基烃类、(略)醛、多氯联苯。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2日完成,项目组按照技术要求对污染源识别阶段确定的潜 (略) 域布设检测点,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划分采样单元,在地块内共设置10个土壤采样点,其中历史化 (略) 域面积约4000m2,布设采样点位4个, (略) 域布设采样点位6个,调查深度为6~9m;在地块外布设土壤对照点2个。土壤采样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31日,共采集土壤样品46组(不含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GB(略)中表1基本项45项:pH、含水率、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以及其余特征污染物12项:一溴二氯(略)烷、溴仿、二溴氯(略)烷、1,2-二溴(略)烷、2,4-二硝基(略)苯、邻苯二(略)酸(2-(略)基己基)酯、邻苯二(略)酸(略)基芐酯、邻苯二(略)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锌、(略)醛。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4年9月2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6.0-9.0m,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不包括现场平行),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重金属(7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四氯化碳、氯仿、氯(略)烷、1,1-二氯(略)烷、1,2-二氯(略)烷、1,1-二氯(略)烯、顺-1,2-二氯(略)烯、反-1,2-二氯(略)烯、二氯(略)烷、1,2-二氯(略)烷、1,1,1,2-四氯(略)烷、1,1,2,2-四氯(略)烷、四氯(略)烯、1,1,1-三氯(略)烷、1,1,2-三氯(略)烷、三氯(略)烯、1,2,3-三氯(略)烷、氯(略)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略)苯、苯(略)烯、(略)苯、间-二(略)苯+对-二(略)苯、邻-二(略)苯、硝基苯、2-氯酚、一溴二氯(略)烷、溴仿、二溴氯(略)烷、1,2-二溴(略)烷、2,4-二硝基(略)苯、邻苯二(略)酸(2-(略)基己基)酯、邻苯二(略)酸(略)基芐酯、邻苯二(略)酸二正辛酯、多氯联苯、(略)醛。
地块内共布设地表水采样点位4个,底泥采样点位2个,地表水检测指标与地下水一致,底泥检测指标与土壤一致。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土壤和底泥检测结果及分析
初步调查在地块内设置10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46组土壤样品(不含对照点);在调查地块外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组土壤对照点样品; (略) 域设置2个底泥检测点,共采集2组底泥样品。土壤和底泥监测指标包括理化性质(2项)、(略)中基本45项以及附加项(12项)。
地块内土壤样品:镉、锌、铜、铅、镍、汞、砷、邻苯二(略)酸二(2-(略)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略)醛共10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或推导值。
对照点土壤样品:对照点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锌、邻苯二(略)酸(2-(略)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共9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样品均未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推导值;
底泥样品:底泥样品中铜、铅、镍、汞、砷、镉、锌、(略)醛、邻苯二(略)酸二(2-(略)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各检出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
(2)地下水检测结果及分析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4组地下水样品。
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样品镍、砷、汞、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检出结果均低于本报告选取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3)地表水检测结果及分析
调查地块内共布设4个地表水监测点,采集4组地表水样品。地表水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II类标准作为筛选值,对于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不予评价。
地表水样品砷、镉、铜、铅、镍、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7项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余未检出;检出结果均低于相应的地表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表明调查地块的土壤样品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样品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IV类标准限值(10NTU),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可知,地块周边居民不饮用地下水,地下水中浊度指标不存在直接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地下水其余指标均未超相应筛选值。
地表水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均未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III类标准。
底泥样品中铜、铅、镍、汞、砷、镉、锌、(略)醛、邻苯二(略)酸二(2-(略)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其余指标未检出。各检出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作为住宅用地开发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根据调查评估流程,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