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水建*招字[2023]第0002号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3-04-06 15:0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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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3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98,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JXJPSD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Ⅲ 标段)答疑澄清公告各潜在投标人: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期)(Ⅲ 标段)关于招标文件内容做出如下澄清: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九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3点:“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 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溪分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或银行保函),同时与招标人商谈并签订合同。现修改为:3、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 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或银行保函),同时与招标人商谈并签订合同。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指挥部2023年 4月6 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