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 (略) 2万吨/年己内酰胺制己二胺项目申请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112- *** -07-01- *** 。项目新增氨基己腈主装置、己二胺装置等,采用己内酰胺制氨基己腈、氨基己腈加氢技术建设己二胺生产线, (略) 、 (略) 等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2万吨己二胺的生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 (略) )等相关要求。项目以企业自产的己内酰胺、氢气等为主要原料,采用己内酰胺制氨基己腈、氨基己腈加氢技术,经氨化、混合、活化、反应、过滤、脱醇等工序,生产己二胺产品。项目根据工艺流程配备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为各类反应釜、导热油炉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6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 *** .57tce(当量值)、 *** .53tce(等价值),含原料用能(氢气) *** tce;其中,年消耗电力 *** 万kWh、蒸汽(0.5MPa,170℃) *** t、蒸汽(1.3MPa,200℃) *** t、蒸汽(2.5MPa,230℃) *** t、天然气 *** 万Nm3、氢气820万Nm3。项目中的己二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00tce/t。采用己内酰胺制氨基己腈、氨基己腈加氢技术生产己二胺产品,目前尚无能耗限额标准及可比较的同类工艺技术产品生产企业。项目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均达到1级能效水平。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莆田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莆田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有较大影响。
综上,我 (略) 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 (略) 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机械真空泵替代水蒸汽喷射泵减少蒸汽用量,氨气风机实施智能变频控制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的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当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莆田市、 (略) ,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