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机关干部职工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1)“最高限价:区政府正式干部职工550元/人,政府雇员300元/人。(供应商按单价报价)”更正为“最高限价:*.00元/年。(注:区政府正式干部职工不得高于550元/人,政府雇员不得高于300元/人。)”;(2)“采购需求: (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政府雇员约2649人提供体检服务。”更正为“采购需求: (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政府雇员提供体检服务。区政府正式干部职1535人,政府雇员1028人。”(3)招标文件中“服务价格明细表”中内容变更。(4)开标日期由原来的“2024年12月24日14点00分”更正为2024年12月25日10点00分。(5)开标地点由原来的“ (略) (略) 第四开标室。”更正为“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13时2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阳建达项目 (略)
地 址: (略) (略) 中华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0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权琦琦
电 话: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