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属登记机构(龙里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声明龙国用(2014)第758号《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联系方式:085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登记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备注 |
1 | 姚仪文 | 土地使用权 | 龙里县冠山街道城南社区医药物流交易安置中心1单元1层1号 | 龙国用(2014)第758号 | |
2 | 龙里县冠山街道城南社区医药物流交易安置中心1单元2层1号 | ||||
3 | 龙里县冠山街道城南社区医药物流交易安置中心1单元3层1号 |
公告单位:龙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