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端感光线路干膜光刻胶、IC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建设及半导体光刻胶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高端感光线路干膜光刻胶、IC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建设及半导体光刻胶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高端感光线路干膜光刻胶、IC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建设及半导体光刻胶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经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2 (略) 干膜光刻胶生产线,即新增2台涂布机,其他公用一期的生产设备;新建1条IC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生产线,建设 248nm光刻胶研发实验室(安装1台248nm扫描式光刻机和1台超高分辨场发射电镜);新增1台RT0化燃烧炉及相应的辅助配套设施设备,公用到一期的冷水设备、压缩机设备、蓄热式焚烧炉、脉冲布袋除尘器、变配电设备;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811.9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943.*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6.*立方米、蒸汽消耗量不高于1890吨、*醇消耗量不高于600吨;项 (略) 干膜光刻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IC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079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略) 金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