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医疗保障局人脸识别及诊室刷脸就医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医疗保障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 17: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宁夏分公司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4月28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宁夏分公司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 ||
预算金额 | ¥1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壮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医疗保障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羊绒园区银川高新区管委会二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毛青*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壮* |
项目概况
(略) 医疗保障局人脸识别及诊室刷脸就医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宁夏分公司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4第1001号
项目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人脸识别及诊室刷脸就医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以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参加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上述三类扣除政策适用不可叠加,具备其一即可,最高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3)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6)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受托人投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至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宁夏分公司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方式:报名通过后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宁夏分公司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宁夏分公司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在公告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到 (略) 宁夏分公司报名。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2.3(提供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报名通过后,向报名供应商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供应商方可获得投标资格,否则不予接受响应文件。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 (略) 网站“更正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址: (略) 羊绒园区银川高新区管委会二楼
联系方式:毛青*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107号三楼
联系方式:马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壮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