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二批医用仪器设备的采购公告
(2023-JHYDCH-W3002)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3年第二批医用仪器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3-JHYDCH-W3002(采购机构编号:HCZB-2023-ZB0030)
三、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根据《 (略) 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 (略) 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也视为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若报价方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报价方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七)若报价方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报价方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二)发售地点: (略) 。
(三)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发售方式
线下购买:委派授权代表持报名材料,到下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文件发售地址: (略) 。
(五)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资格性条件详见附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 3 月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3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年3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 (略) 。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联 系 人:尹老师
办公电话:021-*
地址: (略)
(二)采购机构
联 系 人:陈国强、郭菲
办公电话:021-*
移动电话:*
传真: /
地址: (略)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陈老师项目监督人: 韩老师
办公电话:021-* 办公电话: 021-*
移动电话:∕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