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孟弄彝族乡玉米烘干厂建设项目 | (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孟弄彝族乡富东村 | 孟弄豪旭(墨江县) (略) | 孟弄彝族乡玉米烘干厂建设项 (略) (略)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孟弄彝族乡富东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01度32分3.512秒,北纬23度39分3.784秒,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666.65平方米,原项目已经建有一座二层轻钢结构的楼房,用于本项目办公及住宿,办公楼西侧原项目已建一座一层轻钢结构用房,用于本项目食堂及厕所使用,项目区拟建在原搅拌站堆料仓库及拌和机位置新建一座占地面积为4100平方米的轻钢结构的厂房用作生产,项目生产车间从西到东依次建设脱粒车间、烘干塔、玉米暂存间、锅炉房。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556.06万元,环保投资29.5万元,占总投资的5.3%。。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运营期锅炉烟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经湿法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自然沉降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标准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对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的降尘洒水,不外排。营运期产生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加强管理、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等环保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施工期挖填方在场内平衡,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运营期废弃玉米及杂质经收集后外售用作牲畜饲料;热风炉灰渣收集后作为肥料外售;除尘器沉渣清掏后用于农肥外售;生活垃圾经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孟弄乡富东村统一垃圾收集点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处置率达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