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饶县乐安街道拆迁安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HCHYZB-2024-002#
项目编号、标包:HCHYZB-2024-002#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6.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广饶县乐安街道拆迁安置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需完成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直至提交成果。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 3、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认证范围包含本次须检测的内容(至少含《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基本项目45项)】; 4、承接主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5、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单位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代理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应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两套。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01-12至2024-01-16(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广饶县义乌装饰材料城B9号楼二单元404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