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 * 日发布的《 (略) 》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1.第6条“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中,关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由原发布的“ * 日”调整为“ * 日”。
2.第7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中,关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由原发布的“ * 日上午9时0分”调整为“ * 日上午9时0分”。
特此更正。
招 标 人:中国人民 (略) 军 (略) 队
地 址: (略) 市 (略) 区隆恩寺 * 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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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史亮 韩春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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