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区城管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准<泉山区吴庄路(永安广场至明珠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徐泉城管函〔2023〕1号)及所附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提升道路服务水平,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泉山区吴庄路(永安广场至明珠路)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303-*-89-05-*)。
二、建设地点: (略) 泉山区云龙观邸西侧现状路。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建设规模:
吴庄路(永安广场至明珠路) (略) 泉山区云龙观邸西侧,路线总长度约360m,车行道宽度约为7-14m。
2、建设主要内容:
吴庄路(永安广场至明珠路)路面、人行道、路缘石、树池更换,检查井、雨污水井提升加固。
四、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资金 (略) 泉山区财政资金。
本批复不作为开工建设依据,请项目单位在依法办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若项目已开工建设,则本批复无效。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节能等相关手续,办结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略) 泉山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