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2024-2027年周边乡镇、园区绿化养护项目二标包答疑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2023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2024-2027年周边乡镇、园区绿化养护项目二标包”(项目编号:*-0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投标人具有高空作业车且最大作业高度不低于 12 米的,每提供 1 辆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 提问:车辆车身铭牌是高空作业车厂家出厂自带的,车身铭牌上有关于高空作业车的相关参数,同时车身铭牌上也显示出最大作业高度,我单位提供高空作业车车身铭牌照片(以证明最大作业高度),是否予以认可?
答:提供该高空作业车车身清晰的铭牌照片予以认可。
澄清:本项目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具体为2024年8月26日8时。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小岗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人:唐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明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府 (略) 西侧
联系人:卜旭东、王纪
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