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4〕14号)、《关 (略) 2024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公告》(市审批发〔202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祁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祁县居住证并在有效 (略) 县户籍人员;3.驻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在祁县学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教师资格证认定 (略) 体检(我县 (略) (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 (略) ”(www.http://**) (略) 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过程中相关问题,可点击“中国 (略) ”首页-“常见问题”查看解决办法,也可咨询所在地的认定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 (略) 上注册申报时间如下:
第一批: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26日17:00。
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
第三批:2024年9月14日8:00至9月25日17:00。
1.申请人注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 (略) ”,依次点击“教师资格认 (略) 报入口”、“注册”按钮,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完成个人账号的注册,注册时所填写的身份证件号即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以下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再次核实注册账号时填写的民族、姓名、手机号、身份证有效期、邮箱等个人身份信息,如有错误可进行修改,点击“实名核验” 按钮(具体请查看页面的操作说明)。如需修改姓名,请进入实名核验页面,实名核验通过后方可修改成功。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个人普通话证书信息。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②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证书上测试时间一项未精确到日时,填当月1日即可)。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个人学历学籍信息。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略) )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待现场确认时人工核验。④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人应提前在“ (略) --服务大厅” http://**)申请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申请人报名。申请人完善个人信息后,在个人账号页面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认真查看“须知”后开始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在本次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现场确认点为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地点为祁 (略) 金地源大厦二层228室。
在本次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 (略) 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纸质证书遗失的,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 (略) ”(http://**#/scoreQuery)查询,打印查询页面。
6.身体条件材料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申请人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山西户籍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方式:微信搜索“山西公安”公众号,点击【民生警务】, (略) 通页面,在【个人业务】界面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按步骤申办,核验成功后打印即可。非山西户籍申请人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8.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 (略) 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学历、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等认定条件的审核把关,认真开展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查询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遵照《 (略) (略)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山西省教育厅山西 (略) 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信息查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2022]8号)和《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从业人员信息查询办法>的通知》(晋未保办发[2022]6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严把教师入口关。
(三) 严格教师资格证书征订发放管理
按照证书申领与发放要求,核实证书发放数量,监督证书发放过程,减少耗损和留存,杜绝流失。证书申领与发放均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已生成证书编号的数据为依据。
在2024年5月20日在前对第一批次申请人做出认定结论,在2024年7月30 日前对第二批次申请人做出认定结论,在2024年10月30 日前对第三批次申请人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四)严格规范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工作管理
将教师资格丧失和撤销人员信息及时录入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库,严格审核机构录入限制库的人员信息,重点核查信息填报是否准确、行政处罚材料是否上传完整。
(五)加强机构工作人员管理
积极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管理水平。做好业务交接管理,做好工作衔接,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工作时间咨询电话有人接听、咨询邮件有人回复。
(六)强化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使用
加强内部规范管理, (略) 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向公众透露机构登录 (略) 址、系统操作手册等内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教师资格数据,加强信息系统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信息泄露,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信息安全。落实系统使用人员备案管理要求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数据和信息系统使用安全。
(七)严守工作纪律做好监督检查
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慎重处理,决不擅自突破政策。
附件:
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
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正反打印)
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4.20 (略) 教师资格认定 (略) 名单
5. (略) 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地址
扫码下载附件
祁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