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宁波 (略) 骨干河道清淤及河岸修复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 (略) (略) 河湖管理与水 (略) (行 (略) )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至2024年 11月 18 日
二、联系电话:0574-#,传真:#
三、电子邮箱:*@*q.com
四、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64号
五、联系人:梁超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波 (略) 骨干河道清淤及河岸修复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略)
3、建设单位:宁波杭 (略) (略)
4、方案编制单位:宁波 (略)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11月14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工程涉及河道包括八塘横江及支流、四灶浦、十塘横江、十一塘横江部分段河道。工程项目组成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工程和护岸修复工程。项目河道清淤长度共计约24.6760km,护岸修复长度581m。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项目总占地面积273.8184hm2,均为临时占地。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82.#立方米,土石方填筑总量1.#立方米,借方总量0.#立方米;余方总量81.#立方米。工程余方考虑分类消纳,其中淤泥运至东二水库(已废弃)回填消纳,建筑垃圾、土方拟外运至宁波 (略) 进行制砖等综合利用。
工程总投资约3172.#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159.#元。
项目已于2024年8月开工,拟2024年12月完工。
(略) (略)
2024年 11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