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根据海盐县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印发海盐县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认定办法的通知》(盐教普〔2015〕180号)和《海盐县启航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经幼儿园申报,我局审核,决定认定海盐县启航幼儿园为海盐县第十批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
希望被认定的幼儿园认真 (略) 、市、县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 (略) 、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相关要求和承诺,严格按照《海盐县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盐教〔2016〕11号)的规定使用政府补助经费,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海盐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