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 (略) 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系统治理)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系统治理)
二、地点: (略) 游仙区游仙街道
三、建设单位: (略) 游仙区水利建设发展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德阳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系统治理) (略) 游仙区游仙街道渔父村,河道总长约1.4km,起点为龙溪谷处(河道桩号0+310),终点为金童桥上游(河道桩号1+702)。主要建设内容为:渔父村森林公园段水环境容量提升,在芙蓉溪渔父村森林公园段设置3座生态溢流堰,主要通过生态溢流堰设计抬高雍水,增加水环境容量。2#生态溢流堰两端安装汛期智能语音提醒装置,并设置SOS一键呼救装置及防溺水救生设备,2#溢流堰两端设置亲水衔接节点;渔父村段亲水生态廊道建设,岸线生态整治812m,生态步道1420m;亲水配套工程3处(芙蓉溪河长制文化廊桥亲水工程、芙蓉溪金山驿亲水工程、芙 (略) 东段社区亲水工程)。传统水文化宣传展示;望 (略) 两侧廊桥650m建设河长制制度宣传栏(包含于芙蓉溪河长制文化廊桥亲水工程);改造右岸堤防总长度587m。
项目总投资3270.*元,其中环保投资123.*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扬尘通过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裸露地表防雨布覆盖、运输车辆密闭、限制车速、及时维护、加强管理等措施。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基坑排水经作业带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控尘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城区周边已建公厕。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机械采取减振、消声措施,施工边界设置挡板隔声等措施,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交废品回收单位处置,不可回收的集中收集后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土石方弃方均合理分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施工工区设置垃圾收集桶,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设计工程,合理选择施工工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项目生态影响、水土流失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制定施工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理、制定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施工现场,确保环境安全。
(七)项目建设必须充分考虑沿线雨水、污水排放, (略) 建设,截污纳管,应收尽收,污水按要求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管控及河道内缘清淤净化;加强枯水期生态补水,确保生态流量(生态需水总量)满足程度达到100%,确保芙蓉溪长期稳定达到三类水质。
七、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7日在游 (略) 进行了受理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略) 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 (略) 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系统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绵游发改法规[2023]230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略) 游仙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 (略) 芙蓉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系统治理)用地情况的复函》,该项目用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不占用自然保护地。本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要求。项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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