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南三镇光明村新基经济合作社巷道硬底化建设
招标公告
2024-10-21
一、招标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坡头区南三镇光明村新基经济合作社巷道硬底化建设
招标项目编号
E00-N#4C-#-#-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元)
1,#
投标保证金(元)
#
招标项目类型
市政工程
招标类型
施工
招标工期(自然日)
30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村集体和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财政资金
评标方法
其他方式
评标方法说明
价低者得
招标方名称
(略) (略) 南三镇光明村新基经济合作社
招标方信用代码
N#4C
二、时间安排
报名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30 23:59:59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11 23:59:59
开标时间
2024-11-12 10:30:00
三、项目要求
1、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南三镇光明村委会新基村 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巷道硬底化1.#平方米,厚0.08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3、项目建设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 4、有意投标者可自行到项目地点作实地查看或联系招标方商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已列入警示名单的意向人报名;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其他要求:无
五、保证金说明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交易公告的要求,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一次性全额到账。
未中标的投标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退回。
中标的投标人,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审核通过后,由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退回。
未中标的投标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由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退回。
中标的投标人,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审核通过后,由交易服务管理机构提交退款申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退回。
1、每个项目对应唯一的交易保证金银行账号,如投标人出现错缴或漏缴等情况,则视为不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渠道进行转账, (略) 银APP、网上银行等(请勿通过现金存款或微信、支付宝及其他第三方渠道转账,否则因银行系统无法识别账户信息,将会导致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且无法通过线上正常退款,由此产生的线下退款银行手续费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3、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投标人 (略) 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
4、投标人必须使用本人的银行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否则因银行系统无法匹配账户信息,将会导致竞投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5、逾期未缴纳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保证金未在报名结束前到账,均无投标资格。
六、投标注意事项
1、阅读招标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 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大厅”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登录);
3、按 (略) 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5、根据招标文件拟定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交易服务管理机构;
6、参与线下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7、严禁围标、串标、弃标行为,严禁以威胁手段向其他投标人收受不当利益,严禁交易成功后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不按时付款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交易行
为。经查实投标人有前述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追究行为人相应
法律责任。另外,行为人 (略) 再参加竞投时因前述不良行为记录产生的可能影响其交易资格的不利后果。
为。经查实投标人有前述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追究行为人相应
法律责任。另外,行为人 (略) 再参加竞投时因前述不良行为记录产生的可能影响其交易资格的不利后果。
七、其他说明
无
八、联系方式
1、招标方信息
名称:
(略) (略) 南三镇光明村新基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略) 南三镇光明村委会新基村
联系人:
郑汉秋
联系电话:
#
2、交易服务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南三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南三镇白 (略) 17号
联系人:
黄超群
联系电话:
0759-#
3、交易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坡 (略) S373号
联系电话:
0759-#
4、平台服务电话
联系电话:
020-#
(略) (略) (略)
202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