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竣工验收询价采购意向公示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35号)有关精神,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竣 (略) 进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分别出具报告。现将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公开如下,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来函报价。
一、项目内容
完成3个寿宁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有施工项目工程(含道路隐蔽工程)的县级初验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涉及全县3个乡镇3个项目,总面积0.4万亩。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桥涵配套、生态护砌、防渗渠、管道、蓄水池、排水(洪)沟、机耕道路等工程。
二、招标预算:4.03万元(总价包干)
三、招标方式:询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资质:具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测绘单位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参与寿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监理的单位不可参与投标。(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自2019年1月1日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整理项目)的设计、监理、竣工测量等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具有水利水电、监理、测绘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三)项目质量要求
1.需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福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级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技术规定、要求。
2.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在规定周期内)出具报告。
3.须按相关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达到规范优良水平。
(四)其他要求
1.为配合项目实施,须承诺成 (略) 内设立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已有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不少于1年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2.参加我局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资金拨付:完成3个项目的县级初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7日(周四)12: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通过快递寄送到寿宁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需提供材料
1.报价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自2019年1月1日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整理项目)的设计、监理、竣工测量等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
6.成 (略) 内设立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的承诺书,已有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不少于1年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7.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承诺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公章,并要密封、盖骑缝章;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开标将于2023年12月7日(周四)15:00在寿宁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九、评标
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按最低价中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衔154号
联系人:游静婷
电话:0593-*
寿宁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工程竣工验收询价采购意向公示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农建函〔2021〕735号)有关精神,为保证项目质量,项目竣 (略) 进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分别出具报告。现将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公开如下,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来函报价。
一、项目内容
完成3个寿宁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有施工项目工程(含道路隐蔽工程)的县级初验并出具验收报告。项目涉及全县3个乡镇3个项目,总面积0.4万亩。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桥涵配套、生态护砌、防渗渠、管道、蓄水池、排水(洪)沟、机耕道路等工程。
二、招标预算:4.03万元(总价包干)
三、招标方式:询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资质:具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测绘单位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参与寿宁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监理的单位不可参与投标。(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自2019年1月1日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整理项目)的设计、监理、竣工测量等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资质:具有水利水电、监理、测绘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三)项目质量要求
1.需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福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等国家、省级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技术规定、要求。
2.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在规定周期内)出具报告。
3.须按相关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达到规范优良水平。
(四)其他要求
1.为配合项目实施,须承诺成 (略) 内设立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已有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不少于1年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2.参加我局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资金拨付:完成3个项目的县级初验并出具验收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3年12月7日(周四)12: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通过快递寄送到寿宁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股,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需提供材料
1.报价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自2019年1月1日有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整理项目)的设计、监理、竣工测量等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
6.成 (略) 内设立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的承诺书,已有服务点(分公司、项目部或办事处)的,提供营业执照及不少于1年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7.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承诺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要加盖公章,并要密封、盖骑缝章;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项目开标将于2023年12月7日(周四)15:00在寿宁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九、评标
资格及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按最低价中标。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衔154号
联系人:游静婷
电话: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