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结果公告
(公告2023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规定,按照审计年度项目计划和县政府批准的审计工作方案,响水县审计局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对2022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2022年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围绕财政资金管理及绩效、重大政策落实和民生保障等方面,依法开展审计监督。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22年全县各部门认真学稳运行、社会大局稳定保持,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2022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5亿元(其中县本级收入9.7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8.08亿元,调入资金19.77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66亿元,上年结转2.77亿元,收入合计91.6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06亿元(其中县本级支出55.1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0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59亿元,安排预算稳调金3.5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8.40亿元,支出合计91.63亿元。
2022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3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85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10亿元,上年结转0.49亿元,调入资金0.52亿元,收入合计91.3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0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69亿元,调出资金16.99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09亿元,支出合计91.34亿元。
2022年县级养老、工伤和失业三类社保基金预算收入8.70亿元,支出7.72亿元,加上上年结余6.76亿元,至2022年末滚存结余7.74亿元。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决算管理方面。4家单位经营收入未纳入预算;3家单位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年终决算未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有20220. (略) 专项指标未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
2.财政管理方面。有4877.84万元结余两年以上专项资金未清理;2家单位846.3万元未履行财政直接支付。
3.非税征收管理方面。县财政非税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7000.31万元;6家单位非税专户应缴未缴专户利息172.85万元;5家单位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科目计入其他收入科目11.69万元。
4.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有2家企业不符合申领条件,违规领取奖补资金57.78万元,审计期间已退回。
5.财政绩效管理方面。项目绩效审核不够严格,指标未细化量化,未能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预算编制。
6.部门预算管理方面。7家单位有78.61万元支出无预算;5家单位有461.23万元支出超预算;11个涉农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1家单位租车费无用车派遣单和用车人员签字; (略) 改制不彻底;有2家单位购置578.58万元无形资产未入账;1家单位9.68万元公车保养维修费未记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13所学校在培训费中列支其他费用32.65万元;42家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未折旧、无形资产未摊销。
三、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盘活存量资源。
(二)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实施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推动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有效衔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审批、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管理责任。
(三)强化预算约束刚性,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细化、量化经费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资金分配、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规范管理。
响水县审计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