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略)
(略) 教育基础设施提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汾秀分部
花岗岩马路侧石、花岗岩路缘石谈判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内容我单位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管理系统》上发布的山西 (略) (略) 教育基础设施提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汾秀分部花岗岩马路侧石、花岗岩路缘石谈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原公告内容为: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若为制造商,须具备生产石材类材料的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具备销售建筑材料的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0年或2020年至2021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3年(2018至2020年或2019至2021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 (略) 或山西 (略) 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提供法人及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现变更为: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若为制造商,须具备生产石材类材料的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具备销售建筑材料的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2年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19年10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 (略) 或山西 (略) 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提供法人及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二、监督上级监督部门:山西 (略) 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 (略) 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三、联系方式釆购人:山西 (略) (略) 教育基础设施提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汾秀分部
地址: (略) (略) 汾秀学校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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