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心F座门禁系统提示改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FJYSXM2024CS-028 )
福建优胜招标 (略) 受 (略) 委托,对 厦门中心F座门禁系统提示改造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及名称:FJYSXM2024CS-028 厦门中心F座门禁系统提示改造
2.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预算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厦门中心F座门禁系统提示改造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 | 0 |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1.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9.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9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直接至福建优胜招标 (略) ( (略) (略) (略) 2号保生堂大厦2号楼1101室)完整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获取时间以《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登记时间为准。
(2)通过邮件获取: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完整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q.com),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以发送邮箱的时间为准。
注: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磋商时间:2025年01月14日09:30(北京时间)。
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2号保生堂大厦2号楼1101室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标大厅。
10.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应在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国家规定的时限前,按照规定的格式,将问题以书面形式与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逾期或不按规定格式呈送的将不予受理)。
11.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将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
-
- http://**)
12.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略) (略) 8号海投大厦18层1801-1820单元
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联系人:巩燕霞、陈丽容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