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襄环建审〔2023〕03号
rnrn关于河南福 (略)
rn17kt/a低温碳化负极粉及16kt/a负极板
rn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rnrn河南福 (略) :
rn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71)上报的由河南 (略) 编制完成的《河南福 (略) 17kt/a低温碳化负极粉及16kt/a负极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已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rn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rn二、你公司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rn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rn(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rn(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rn四、该项目建设地 (略) (略) 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区(原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坡刘村,项目总投资609.63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加工生产17000t碳化负极粉、年加工生产16000t负极板。
rn五、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rn1.废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和绿化。
rn2.废气。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T174-2020)及许环委办〔2022〕12号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三员”管理等要求。
rn3.噪声。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rn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全部收集后妥善处置。
rn六、营运期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rn1.废气。负极粉原料准备粉尘:二烧车间负极材料低温碳化操作区原料准备、装/出匣钵、装袋等工序产生的工艺粉尘经负压收集至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7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炭素行业A 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负极粉低温碳化废气:负极材料低温碳化废气依托现有工程“SCR脱硝+石灰石-石膏脱硫+湿电除尘”工艺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 50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Ox、SO2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炭素行业 A 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负极板加工废气:机加工车间锯床开料、铣修加工粉尘经负压收集至“旋风收尘+覆膜滤袋”工艺除尘系统处理后经 17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2-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中炭素行业A 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rn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新增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
rn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自动装料机、自动吸料机、锯床、铣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工程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rn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负极板加工边角料和废品作为现有工程原辅料回用;废吨包、脱硫石膏于厂区暂存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项目新增危废依托现有厂区29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张贴警示标志。
rn5.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企业主体责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rn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排放SO20.9962t/a、NOx3.8502t/a,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为SO28.7293t/a、NOx18.1550t/a,未超过现有工程环评批复总量。
rn八、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生产前应进行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做到持证排污;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略) 生态环境局襄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该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如果今 (略) 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rn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rnrnrn2023年3月10日
rnrn襄环建审〔2023〕03号环评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