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淋湘溪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对你单位呈报的《桃山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以下简称《报告表》),结合专家组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资丘镇桃山村二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恢复3#机组(装机容量800kW)及4#机组(装机容量630kW);更换1#机组(装机容量800kW)主机设备及附属设备;改造厂房,厂房墙面粉刷、地面维修抹平;宿舍楼门窗置换铝合金、屋顶彩钢瓦坡屋顶处理,墙面内外粉刷;拆除重建升压站设备构架及基础。该项目增效扩容改造不涉及引水工程及取水口的变化,电站实际运行调度根据上游来水进行调整。改造后总装机容量:桃山水电站由原2800kW(800kW+2000kW)、1430kW(800kW+630kW)(停用)、820kW(320kw+500kW)增效为2800kW(800kw+2000kw)、1430kW(800kw+630kw)(恢复)、1120kw(320kw+800kW)。增效后总容量由5050kw增加到5350kw。项目总投资455.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额0.9%。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可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二、《报告表》编制规范,内容较全面,评价等级适宜,引用评价标准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评价重点及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具有针对性,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措施,建立建全危废环境管理制度及台帐,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将危废交付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
五、该项目不涉及生态流量变化,你公司应严格按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全县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复核及变更情况的报告》(长水文【2019】77号)落实生态流量泄放,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0.005m3\/s。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为准。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九、我局将对项目的环保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略) 生态环境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分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