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靖边县警用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进行报名,报名后将报名回执单、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q.com邮箱中,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邮箱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时14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JY-CS-*
项目名称:靖边县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靖边县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轿车 | 警用车辆8辆包含警灯安装和标志喷涂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20,000.00 | 7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靖边县警用车辆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注: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靖边县警用车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其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近3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近3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在信用中国中没有失信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本项目拒绝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略) )进行报名,报名后将报名回执单、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q.com邮箱中,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邮箱中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日 14时14分3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靖边县新区政务大厅三楼3017室(西边楼梯到三楼)
开标地点:靖边县新区政务大厅三楼3017室(西边楼梯到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示:1、供应商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报名后将报名回执单、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q.com邮箱中,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邮箱中获磋商判文件;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靖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长城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靖边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靖边县统万路12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凯、李春雨
电话:0912-*、*
靖边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