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H02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8-16至2024-09-12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02 | 监测编号 | GR2024* |
标的名称 | 园林内苗木、园林设施设备、房屋建筑物--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金粮经贸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四女寺镇园林外金叶复叶槭苗木、园林内苗木、园林设施设备、房屋建筑物资产 | 转让底价 |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8-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12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北京天健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4-01-15 |
评估结果(万元) | * | 备案单位 | 九三 (略)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为闲置。 2、标的资产为:(1)园林内苗木:金叶复叶槭、紫叶李、造型榆树、金叶榆、造型榔树等30余种林木品种3.*棵。(2)园林设施设备、房屋建筑物。 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2。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16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评估价、挂牌价格均为含税价,税率按照13%计算,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资产均为法拍资产((2019)黑8111执430号),树木的价格为上车价,不含运费和清理费。 房屋建筑物无产权证照,土地为租用当地村民、合作社、镇政府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资产,涉及办理产权登记、变更过户等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天兴评报字(2024)第0950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看货联系人:赵忠文,联系方式:*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移交后150个自然日内,自行承担标的资产牵涉的看管、安保、拆除、搬运、装车、清理、吊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并承担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问题的全部责任。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与标的资产所在地土地持有方协商土地租赁事宜。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九三集团(黑龙江农垦)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黑龙 (略) 南 (略) 38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桑雷 | 注册资本 | *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鲁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赵忠文 | 看货联系电话 | *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