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购买服务社会工作经费(08社会服务组)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 | (略) 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
项目名称: | 购买服务社会工作经费(08社会服务组) |
预算金额(元): | 4,075,000.000 |
采购品目: | 其他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为 (略) 社区服务的发展,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建立、完善以居民为本的社区服务平台,根据《 (略)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标准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应统一名称、标识,设置办事大厅、社区党委和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会议室,以及功能活动区域。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内适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须交由符合资质的社会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来承担。 工作内容:服务机构每年应完成以下社会服务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社区服务项目。包含“社区助老服务”“社区困境儿童及家庭、儿童青少年成长支持服务”和“低保, 低边、特困人群、残疾人、困境妇女服务和流浪乞讨救助服务”等3类服务项目。 (二)社区治理项目。包含“扩大社区参与”“促进社区融合”和“推动社区发展”了类服务项目。具体服务细项根据社区实际情况,从附表四至表六中遊选,原则上每年开展应不少于10项。 (三)专项服务项目。主要是运用专业社工方法,协助社区“两委” 做好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的需求收集,项目设计等工作,协同开展社区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协助安心驿站工作,协助推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具体服务细项按附表七执行。 费用标准:1. (略) 民政局关于印发《 (略)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 2.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 3.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略) 光明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出标准》的通知(深光财〔2022〕号)。 内容及标准: (略) 民政局关于发布《 (略)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政府购买项目服务标准》的通知,每个社区至少配备五名全职社会工作者,五个社区共计需求25名;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打包费标准不低于 16.3 万元/人/年,经费预算共407.5万,其中包含代理费4万元。 其他要求:服务机构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其运营资格必须通过参加政府招投标而获得。须按规定在通过第三方对其需求评估、服务项目策划与实施、服务绩效评估等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具备继续运营资格。 服务年限:三年,每年一签。 |
联系人: | 黄勇钧 |
联系电话: | 0755-*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3-09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