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金兰大箐坡水风互补风电场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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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略) 金兰大箐坡水风互补风电场升压站工程 | (略) 织金县八步街道 | 黔西乌 (略) |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 (略) | 升压站工程新建1座220kV升压站,1套220kV配电设备,包含2个220kV出线间隔,1个主变进线间隔,1个220kV母线PT间隔,1台容量为100MVA的三相有载调压变压器、1套水冷型无功补偿设备、1台站用兼接地变、8面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柜、继电保护及通信设备等。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升压站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材料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和粉尘,机械施工、机动车运输产生的废气等。 本工程施工工期短,工程量小,施工扬尘影响的区域小、影响的时间短。通过施工管理措施如洒水抑尘、遮盖等可以减少场地开挖产生的扬尘,大气环境随着施工结束而恢复至原来的水平。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升压站施工期废(污)水包括施工本身产生的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排水、车辆冲洗废水等。施工期不设置生活营地,施工人员居住在工程施工点附近的村庄居民房,生活污水排入居住点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 本工程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住点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灌,不外排,对本工程评价区的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升压站施工阶段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运作,该噪声为暂时性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升压站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不产生弃方,全部综合利用于场地平整。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为可逆的、短期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落实相应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和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升压站施工造成直接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受到破坏,周围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受影响植被类型主要为少量的荒草灌丛等,植物种类主要为常见物种等,无特殊的保护物种,不会对生物多样性产生影响。 工程施工期对评价区内的*生动物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工程占地、开挖和施工人员活动增加等干扰因素将缩小了野生动物的栖息空间,影响部分*生动物的活动区域、迁移途径、栖息区域、觅食范围等;另一方面表现在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噪声,引起动物的迁移,使得工程范围内动物种类、数量减少,动物分布发生变化。 由于升压站施工区受人为干扰大,野生动物种类较少,现有的野生动物多为一些常见的鸟类、啮齿类及昆虫类,未见珍稀濒危动物,也未见其栖息地及迁徙通道,因此,项目建设施工不会造成该区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类的锐减,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甚微。本工程的建设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中对地面的扰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破坏了原有地貌及植被,扰动后形成的松散土层,表层抗侵蚀能力减弱,使土壤失去了原有的固土防风的能力。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一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根据杆塔施工区的地形需要,在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对基坑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对容易流失的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加强管理,在堆料场周边采用装土麻袋拦挡并设置临时排水沟;剥离的表土要妥善收集堆放,以便施工结束后用于生态恢复,弃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根据类比站验收检测结果类比分析,本项目投运后,四周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4000V/m及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噪声影响及保护措施 升压站的电器噪声主要是变电站电器设备(如变压器)运行产生的电气及机械噪声。本工程采用低噪声变压器,经预测,项目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工程升压站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再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4、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工程运行期主要是升压站内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影响,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升压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升压站场内灌溉,不外排。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影响及保护措施本工程运行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理。变电站的变压器油更换周期为3~5年,或当主变压器出现事故时,会排出其外壳的冷却油。建设单位拟修建容积为事故油池一座,确保事故油泄露事件发生时全部储存在事故油池内。变电站更换的废蓄电池,周期为8-10年,更换后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略) 金兰大箐坡水风互补风电场升压站工程环评-报批本公示版.pdf | |||||
评估意见 | 〔2024〕485号关于对《 (略) 金兰大箐坡水风互补风电项目 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