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略) 迎宾路线专项整治工程EPC项目已经由 (略) · (略) · (略) 备案。以丹发改审批发〔202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略) 迎宾路线专项整治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内 2.工程规模: 工程: 对201国道(机场至高速西站段)周边配置花架、种植植被、栽植鲜花,拆除广告牌,调整边石,标识牌刷漆等;对新丹路至国门大道段道路进行摊铺、坑槽找补、调整更换边石、井室,配置路灯、射灯、草坪灯,种植花草、植被,对周边楼体、小品进行亮化;对滨江路断桥至十纬路段边防检查站周边及十纬路沿江广场进行绿地整理,更换花岗岩板,雕塑、廊架进行清洗并重新喷漆,维修亲水台阶、增设护栏灯;对十纬路、九纬路、山上街、表厂路、滨江中路等道路进行铣刨摊铺、坑槽找补、调整更换边石、井室,整治绿化等;对锦江桥段道路进行铣刨摊铺,桥下围墙外挂绿色网格带,并进行绿地清理,种植花草植被;对商贸区内起始国门酒店,终至体育馆路的11个区进行道路、排水、照明改造;对沿江绿地进行改造,栽植草坪、紫杉等并增设围挡、亮化标识牌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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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3年08月15日 开工至 2023年08月31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允许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截止后不得变更。 6.其它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及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及 (略) 政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允许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截止后不得变更。 5. 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不良行为记录。联合体各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整改期限未满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08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 (略) 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 |||||||||||||||||||||||||||||||||
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7月18日 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24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 (略) 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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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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