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公安局“警宝”暑托班项 (略) 三元区内有资质和能力的幼儿园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警宝”暑托班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三明代表处委托, (略) 公安局代办“警宝”暑托班。
2.采购预算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号文件规定,预算金额:人民币1300元/人(托幼费1000元,伙食费300元),服务期限为23个工作日,暑托幼儿年龄3-6岁,中午在园内午休不接回。预算金额同时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实际人数以报名人数为准。本项目分为2个包, (略) 公安局,预计人数120人, (略) 公安局三元分局,预计人数130人,中标后 (略) 公安局签订合同, (略) 公安局三元分局签订合同。
3.项目标的及技术要求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略) 公安局“警宝”暑托班 | 个 | 1 | 1.根据《福建省幼儿园保育管理规范(试行)》《福建省幼儿园保育活动常规(试行)》和《福建省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评价指导(试行)》等相关规定提供托管服务。同时应有办园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合规幼儿园。以上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独栋校舍,园内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床位不低于250个。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3.幼儿园教师需有教师资格证、保育员需有保育员证。伙食应符合幼儿园膳食标准300元/月,提供一餐两点,伙食费全部用于幼儿伙食不得截留。需按《幼儿园食品安全制度》及《食品留样制度》,确保幼儿食品安全。 4.能提供校车接送服务。 5.每个班级平均人数30人,每个班级需配备2教1保。 6.范围- (略) 三元区内幼儿园。 |
4.商务条件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1 | 提供服务期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3个工作日 |
2 | 校车接送地点 | (略) 公安局(家长自费) |
3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是 |
4 | 履约验收方式 | 见附件 |
5 | 合同支付方式 | 按履约成果进行支付 |
5.其他商务要求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违约责任
6.1采购方或供应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始服务的,推迟1天的,供应方按每天1000元赔付采购方,推迟7天仍不能开始服务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2应供应方原因造成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需另支付给采购人合同总金额的10%的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6.3在服务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需另支付给采购人合同总金额的10%的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6.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6.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降低服务条件,对违反该条款的,采购方通知后供应方仍未及时更改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费用。造成的损失由供应方负完全责任。
6.6在服务合作过程中,未按合同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的,出现违规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为严重违约,供应方承担相应责任外,采购方有权索赔并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6.7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人身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密封送达,包括下列内容:
1.提交企业(报价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略) 公章;
3.提供项目报价单(含具体报价和型号参数)和技术、商务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司公章,参与报价的单位请预留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请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1日 (略) 公安局。
联系人:罗警官*,廖警官0598-*
邮寄地址: (略) (略) 北路899号
邮编:*
特此公告。
附件:服务质量考核表
(略) 公安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