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 (略)
(略) 南庄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
(略) 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委托单位:
(略) 南庄 (略)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类别 | 供货煤矿 | 提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出价上限 (元/吨) | 每次最小加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加价 幅度 (元/吨) |
A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兴峪煤矿 | 兴峪煤业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2000 | 870 | 不限 | 1 | 不限 |
B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兴峪煤矿 | 兴峪煤业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2000 | 870 | 不限 | 1 | 不限 |
C标段 | 化工用原料煤 | 兴峪煤矿 | 兴峪煤业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3000 | 520 | 不限 | 1 | 不限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粒度 (mm) | 限下率 (%) |
A标段 | 无烟煤 | 晋控特优无烟5# | 6300-6800 | 8.5 | 2.29 | 8.42 | 9.39 | ≤13 | - |
B标段 | 无烟煤 | 晋控特优无烟5# | 6300-6800 | 8.5 | 2.29 | 8.42 | 9.39 | ≤13 | - |
C标段 | 无烟煤 | 煤泥 | 3800-4600 | 26.8 | 2.31 | 9.73 | 13.71 | ≤3 | - |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实发为准,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品种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并认可该煤种为(化工煤、动力煤(配煤))严禁交易商成交后把该煤种销售到电力行业,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名事项1.报名资格:
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2.报名时间: 授权截止 2023-09-03 14:0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保证金交纳标准: *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商平台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太原 (略) 中国太原 (略) 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交易平台: 中国太原 (略) 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
2.交易模式: 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标段:2023-09-03 14:30
B标段:2023-09-03 14:40
C标段:2023-09-03 14:50
4.交易结果公告。 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1)交货地点:兴峪煤业煤场 (2)运输方式:物流配送, (略) (略) 承运。联系人:谢俊毅* (3)提货期限:2023年9月3日-2023年9月10日。(提煤余量不足50吨(包含50吨),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A标段:2023-09-03至2023-09-10
B标段:2023-09-03至2023-09-10
C标段:2023-09-03至2023-09-10
七、货款支付(1)价格:现汇坑口含税价 (2)支付方式:竞价成交用户需在竞价成交当日签订煤炭买卖合同,按要求将煤款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商平台支付给 (略) 指定账户。 (3)竞价成交用户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电商平台支付货款时,要备注清楚所支付煤款的相关信息,包括供货煤矿、煤种及成交编号和标段。
八、煤质验收(1)数量:以兴峪煤矿的计量结果为准。 (2)质量:以兴峪煤矿的质量检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 (略) 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交易的煤炭,交易中心按照成交金额的1‰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3‰向晋能控股集团所属二级单位收取交收服务费。按照政府有关规定,煤炭现货交易业务收费过程中,严禁一方替另一方代交代付行为。
十、其它事项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委托企业:李生伟
电话:*
交易中心:张 莹
电话:*
交易中心结算中心:魏羿
电话:0351-*
太原 (略)
2023年09月02日